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現將了解情況回復如下:
一、關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本條件為在開發區社保分中心政策繳納住房公積金且已連續繳納12個月以上,公積金賬戶狀態正常,未發生過欠繳、漏繳的情況。
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正常情況下,需提供: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份;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借款人及配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各3份(首頁、戶主頁、本人頁、配偶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首付發票原件及復印件4份、(二手房代收代付憑證原件及復印件4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4份;售房許可證復印件4份;預告登記原件並復印件2份;買賣合同復印件2份(從頭到尾全印);借款人及配偶正楷字方章;還款卡原件及復印件2份;借款人公積金查詢單,如使用配偶額度的需提供配偶查詢單,復印件1份。若職工購買的房屋為二手房,還需提供《商品房買賣協議》5份,評估報告原件3份,房產證、土地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教育監管資金收款憑證原件及復印件4份,以及二手房賣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若貸款職工已婚,不管是否合貸,夫妻雙方都要到農行津濱支行面簽。若職工購買的房屋為二手房,賣方夫妻雙方都要到農行津濱支行進行面簽。
三、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辦理程序與時限
1、公積金貸款流程為客戶攜帶公積金查詢單、個人征信報告(已婚職工提供雙方的)到農行天津津濱支行做預約,計算貸款額度及年限,在各種貸款材料准備齊全後送津房置業擔保公司。
2、初審完成後,職工到擔保公司面簽,擔保公司計算擔保費用並打印相關合同等通知職工簽字確認。擔保公司把資料整理齊全後送農行天津津濱支行審批,經部門經理審批——市分行金融與住房信貸部審查組審批——市分行住房金融與個人信貸部審批辦公室審批——開發區分行個人業務主管行長審批——網點行長審批後,送開發區社保進行初審,初審完成後所有資料返回農行天津津濱支行。
3、農行對收到的資料進行整理,完成後寄送擔保公司,擔保公司審查留存資料,到房管局進行抵押。抵押完成後所有資料寄回農行天津津濱支行。農行將進行抵押的其他項及借款合同上傳分行審批。將社保留存檔案送社保。經社保相關業務部門經專員復審——部長復審——主任復審——,開支票後完成房款。正常辦理周期為40個工作日。
如有不明之處,可直接與開發區社保分中心或農行天津津濱支行聯系。
特此回復。
濱海新區政府
201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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