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同志您好:
前幾天,本人因病去津南華海醫院買藥,其為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在掛號後,掛號單顯示院方收取了掛號費0.6元,診察費3元。本人與對方工作人員理論,以前來這只是買藥的話,掛號是不收任何費用的,而且本人去樂園醫院只是買藥的話,他們明確這種情況是不收掛號費和診察費用的。事實上只是買藥並沒有接受院方醫生的診察活動,最起碼診察費收取是沒有道理的。
對方工作人員拒不承認,並說有問題去找院長,態度很差。
請問:1、去醫院只是買藥,掛號是否應該收費?
2、若應該收,標准如何?
3、國家有無相關收費文件規定,若有,勞煩提供准確查詢名稱。
謝謝相關同志熱心回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收到。您所提出的問題我們已及時反饋相關單位,待有回復第一時間答復您。
希望您一如繼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各項工作,為我們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1年9月26日
您好,來信收到。您所提出的問題我們責成區衛生局處理,現回復如下:
一、醫院藥房須經醫生診查並開具處方後,憑處方發藥,醫院藥房不允許無處方售藥。
二、根據天津市物價局文件(津價醫藥【2004】311號)規定,我市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門診診查費為3.00元。
如您還有不祥之處,可撥打區衛生局電話—28392576進行詳細諮詢。
201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