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況是2003年通過銀行貸款購置了一套住房,目前還在還貸期間,且我個人名下只有這一套住房。近期打算改善住房,主要想把這套房賣掉,然後再貸款賣一套條件好一點的房子。請問如果再買的房子是否算第2套房,貸款的話也是按照二套房的政策執行嗎?
如果算二套房的話,另請問二套房的政策具體有哪些?
謝謝!
徐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反映房屋貸款相關問題,建議您向銀行諮詢,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