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現將了解情況回復如下:
1、我國目前尚無具有權威性的“環境污染輻射半徑”的完整定義或統一的綜合性標准。但是,就具體的建設項目來說,通過對建設項目建成投產後對當地自然環境影響的分析、預測和評估,在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應該給出明確的擬建項目的衛生防護距離或大氣防護距離。對於即將建設的聚碳酸酯項目,其環評報告中提出,該項目尾氣焚燒爐、催化劑焚燒爐及熱油爐的衛生防護距離為界區外800米,聚碳酸酯項目區的衛生防護距離為界區外400米。目前該距離范圍內沒有居民區、醫院、學校等環境敏感目標。
2、項目在中石化天津分公司烯烴部南側的天津石化預留地內,其北側和西側為中石化天津分公司烯烴部,南側約300米為獨流減河,東側是空地。計劃於2011年12月進入采購施工期,預計歷時四年建成,2015年10月竣工。該項目是由國家發改委於2009年核准的天津100萬噸/年乙烯及配套項目,2011年8月由天津市環境影響評價中心和北京飛燕石化環保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完成對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和報告書編制,9月環評報告通過了天津市環保局的批復。
為減少污染,保護環境,環評報告從大氣環境保護、地表水環境保護、地下水環境保護、聲環境保護、固體廢物處置、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對該項目提成了應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以大氣環境保護為例,提出了:1、采用清潔燃料,減少大氣污染物的產生量;2、在生產流程中設置對原料天然氣脫硫處理工序;3、建設尾氣焚燒爐,處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4、二氧化碳循環利用,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5、建設除塵設施,建設工藝粉塵的排放量;6、建設雙酚A生產單元放空氣洗滌塔,回收放空氣中的苯酚、丙酮等物質;7、承裝甲醇、丙酮等易揮發物質的容器采取浮頂罐,罐區儲罐進場料時的呼吸廢氣送入廢氣焚燒爐和熱油爐處理,污水處理時產生的廢氣采用脫臭工藝處理以及通過采用密封性能良好的構件、設備和嚴格的操作規范等措施,建設無組織廢氣的排放等多項建議。
另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及規章規定,該建設項目在環評開始之前及環評過程中,采取在公開網站(分別是中沙石化分公司管網和大港信息網)進行了兩次公示,在居民區發布通告、發放公眾參與參與調查表,召開公眾參與座談會等形式開展針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公眾參與活動。
特此回復。
濱海新區政府
201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