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警察同志,我妻子通過天津市“人纔引進”程序申請落戶天津(完全符合相關條件),2011年5月根據相關管轄權向西青分局李七莊派出所提出申請,申請得到受理。6月下旬李七莊派出所民警告知補充材
料;我們在6月底上交了需要補充的材料。近日向李七莊派出所諮詢辦理進度,告知已經提交到西青分局,詢問還需多長時間可以審批完結,告知大約還需要8個月,需要等到明年5月份左右。
請問我以前諮詢天津市公安局戶政處和網上查詢,此類事項的“承諾時限為90個工作日”,為何我們需要長達一年的時間纔能辦妥此事項?我們因工作、生育事項,計劃盡早辦妥此事,請問我們應該向何部門申請加快這一進程?感謝您的工作!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9月2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