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南開區一公司的職工,為集體戶口,有生育保險。我愛人戶口在老家,我們是在老家結婚登記的,目前我們在南開區租房。想問一下像我們這種情況該怎麼辦理准生證、生育服務證。期待您的回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按照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件規定,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戶籍,另一方為外省市戶籍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夫妻雙方在本市居住的,可以在本市現居住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除需出具夫妻雙方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結婚證和妊娠診斷證明的材料外,外省市一方還需提供其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婚育證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