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局:
你好!
我於2010年初在天津與朋友第一次購買了天津市區的一套普通居民住房,當初每人各佔產權50%。但今年由於矛盾,兩人分開。因為我將留在天津繼續工作發展,准備購買此房產的另一半產權。但是我現在雖然在天津工作,可公司總部在北京,保險和納稅都在北京完成,戶口也不在天津。請問我可以通過什麼方式購買此房子的另一半產權,或者將此房子轉讓出售後,我是否還可以在天津買房?
謝謝!
李全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9月1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