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時開發商按照1%收取的我們的維修基金,後來政策規定這樣的房子每平米按100元收取,多收地早就該退了,但是開發商遲遲不辦理手續,不知道我們還要等到何時?
業主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9月1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