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1年9月7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回復如下:
根據國家土地管理局對天津市土地管理局關於墳地及公用房屋用地登記問題的請示的批復《1996年9月17日國土批[1996]90號》文件精神,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土地屬於國家所有或集體所有。因此,解放後頒發的私有土地契證現均已失效,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私有土地契證認定范圍內的土地,目前仍由原所有人合法使用的,可確定其國有或集體土地使用權。依法已由其他人使用或空閑未利用的土地,原土地所有人不再享有土地使用權。對於墳地,應按國務院《關於殯葬管理的暫行規定》進行處理,經依法批准由單位集中管理的專用墓地,可確定其土地使用權。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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