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星期八三期物業蠻橫無理,地下車位收費過高,停車協議霸王條款,剮蹭、碰撞、丟失不付任何責任,且沒有征求業主意見,不購買車卡不允許業主車輛進出小區,小區道路為業主公攤面,物業利用業主公攤面積非法盈利,物業應該為管理小區秩序象征性收費,但這家物業黑心,無心,一心只想賺錢,任何責任也不承擔,且態度及其惡劣,目前業主已組織起來對抗物業,采取堵門等方式,雖然方法失當,但業主非常無助,也沒有其他好的辦法,曾多次給都市報導打電話,一天內10次撥打,沒有任何反映,導致社會公信力大跌眼鏡,目前也在努力聯系中央的焦點訪談,希望和平解決,望有關部門給予重視,加速處理,
敬的小正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物業辦調查處理。區物業辦已與管理小區的陽光怡然物業公司聯系,依照我市有關規定,在實施車輛管理前,物業公司要廣泛征求小區業主委員會和廣大業主的意見,聽取業主建議。同時,物業公司收取的場地佔用費應主要用於養護維修小區道路和停車設施、改善共同設施設備,並定期向業主公示。
針對該項目的具體情況,建議您及時聯系小區所在街道和居委會,申請組織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組織召開小區業主大會,共同商議小區車輛停放的具體管理辦法和收費辦法,由物業公司具體實施。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