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主南開區電表因自身原因走字慢,我發現了報修。可回答換電表,要補交電費。“電表走字快了不管,慢了給換表。”這樣回答講理嗎?以後住戶發現了電表壞了,千萬別報修,電費要住戶買單。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2011年9月6日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現答復如下:
經城西供電分公司工作人員與來信人楊建美電話聯系,其本人稱“所反映的問題已經解決”。
感謝來信人對我們工作的關注與支持。
201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