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所居住小區為體北賓水西裡,小區後面原為實驗中學分校區,為教育用地,但現在改為商業用地,興建商品房,請問是否違法?如果違法我們要向何部門求助?
新建商品房為高層建築,必影響我們的采光問題,在此之前沒有得到我們業主同意,請問我們怎樣纔能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另外施工地離我們小區只有2米的距離,噪聲污染和粉塵污染嚴重,我們可否要求賠償,賠償標准是怎樣的?
劉欣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9月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所留電子郵箱發送電子郵件,請查收。
此復
201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