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梅廠人 我是招的姑爺 孩子是今年出生的 孩子戶口落在我身上了。大隊也有承包地今年正好到期,可正趕上咱們這要拆遷,那孩子應不應該分到地,大隊有地為什麼不分給我們。拆遷就不給我們地了,一點都不公平。如果沒有拆遷,地就給。為什麼有拆遷了地就不給了呢 為什麼啊。我們招姑爺房基地不給我們就算了,就連農用地也不給我們,這合理嗎?還讓不讓人活啊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梅廠鎮人民政府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梅廠鎮人民政府回復如下:
根據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關於梅廠鎮開展示范鎮建設的批復(武清政函[2011]377號),開展示范鎮建設界定時間為2011年6月1日。凡在界定時間前出生的農業戶口人員,雖未分到土地的,但仍可以參加土地等村集體資產的分配,在界定日以後出生的農業戶口人員不參加分配。由於拆遷政策比較復雜,在此不便詳細答復,具體問題請您向本村乾部、包村領導、包村乾部和相關工作人員諮詢,他們將為您詳細解釋。如仍有疑問,可向梅廠鎮示范鎮建設辦公室諮詢(電話:29534093-8226)。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