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一直未能解除
我於2007年4月就職於北斗星景觀工程有限公司,2007年6月離職。公司位於天津市南開區南門外大街世紀花園D區601。2010年發現公司未予解除勞動關系。我2010年10月份與公司協商勞動關系解除事宜,公司答復“勞動關系解除已過15天時效,不能給予解除”。我於2011年5月份投訴於南開區勞動局仲裁,仲裁受理,答復“已過2年時效”。在此期間也曾投訴於天津市勞動局、天津市信訪辦、南開區法院、河東區行政許可中心、勞動諮詢12333電話都未予受理和解決問題。無奈之下求助於天津市電視臺都市報道欄目任未能解決。
現導致我不能正常調檔、簽訂新的勞動關系。萬般無奈之下求助至此,希望有關部門給予徹底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勞動者應當自知道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內申請仲裁。超過仲裁時效建議向人民法院諮詢申訴事宜。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