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我想諮詢一下,是不是不滿6歲的兒童一定不能入學?
為了弄清楚這個問題,我查過義務教育法,其中第二章 學 生
第十一條 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
按照我的理解,是年滿6歲的兒童,必須接受義務教育。但是法律並沒規定,不滿6歲,就不能接受義務教育了。畢竟兒童個體有差異。從政府的角度來講,是不是也要綜合考慮每年的出生人口等因素,對教育資源進行綜合利用?我想這樣就不會出現8月底醫院婦產科破腹產手術異常集中的現象了。
現諮詢你們這些專業人士。希望在百忙之中予以解答。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本市入學年齡是依據教育法制定的。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教育委員會
201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