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先生經由人纔引進去天津工作,戶口落的是集體戶口。現在他住在單位宿捨。配偶和子女的戶口能隨遷嗎?如果不能,那麼單位要建家屬樓(不知是否屬於小產權房范疇)。若我們買了家屬樓,算不算有固定住所?可不可以辦理配偶及子女的戶口隨遷?期盼解答!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9月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