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區政府已責成有關部門辦理,並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和平區政府為民服務網絡辦公室
2011年9月1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和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支隊進行核查辦理。
和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領導非常重視,立即責成我委收費管理科負責落實。經核實,所反映地區的停車場屬聯華和平分公司經營管理,但該停車場尚未到物價部門進行停車收費備案,因此不能執行新的收費標准,應仍按天津市物價局《關於規范各類包月存車收費管理的通知》(津價費【1999】579號)文件規定執行。我委要求該公司立即停止違規收費行為,進一步加強收費人員的教育管理,提昇服務水平,杜絕亂收費行為。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支隊領導十分重視,責成貴州路大隊研究,答復反映人,具體辦理情況報告如下:經查,和平區衛華裡小區與興河裡小區之間路面設有一處機動車佔路存車場。該存車場系聯華公司下屬,為有照存車場,日常存在存車管理人員超范圍存車問題。接到反映後,我支隊貴州路大隊及時通過電話與反映人取得聯系,詳細了解了有關情況。就反映人提出的存車場超范圍存車問題,貴州路大隊表示將采取治理措施:一是盡快與存車管理部門取得聯系,要求他們嚴格按照規定范圍存車,不得超范圍經營。二是安排巡查警力對違法停放機動車依法予以嚴格糾正處罰,淨化該地區的停車秩序。反映人表示滿意。
關於聯華公司服務態度問題,請撥打該處存車場公示的投訴電話進行投訴。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和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平支隊
201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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