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年初我父親過世,在他名下有一處紅橋公產房,歸屬河北鐵東路房管站管理。現需過戶到我的名下,之前諮詢辦理過戶手續需要提交死亡證原件並且不退還,如果這樣的話我們就沒辦法銷戶了。如果先去派出所辦理銷戶,我們就無法提供戶口本了。請問這怎麼解決。盼復,謝謝
董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9月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