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1999年結婚,至今已12年。在2005年時將原來結婚的公產獨單出讓,買的現在的兩室。(原來的獨單和現在的兩室均為丈夫名字)。現在的兩室曾經使用公積金貸款,但已於2007年全部還清。目前沒有任何抵押。我想在房產證上添加我的名字,我應該去哪裡辦手續?需要准備什麼資料?大概的費用是多少?謝謝!
林華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9月5日
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所反映有關添加房屋產權共有人問題,可撥打我局相關部門電話23301382諮詢,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