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從9月1日起,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將全面實施。新個稅法實施後,月收入低於3500元(扣除“三險一金”後)的工薪族不再繳納個稅。但據天津房屋限購政策,須在辦理權屬轉移登記時提供至少1年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我已經在天津買了樓房(在建,2012年2月可辦理房屋權屬登記),而從9月1日起我不用再交個人所得稅了,請問天津市的限購政策是否有改變?我是否還需提供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謝謝!(這種情況可能涉及到不止我一個人)
李雨晴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9月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