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區領導你好,我想請問王秦莊佔地補償款孩子和媳婦是否有分配權?是否和全體村們同等待遇?有的說媳婦和孩子沒有分配權,是否准確?如果屬實的話媳婦孩子沒有分配權,那麼我們土地全部征用又得不到補償,作為農民我們將永久的沒有土地沒有了生活來源,廣大人民群眾最根本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以後怎麼生活。望各級領導給與重視,盡快解決!
尊敬的王秦莊村民: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信後,我們已責成有關部門對此事進行調查處理。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二次答復。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1-9-5
尊敬的網友:
您好,現對您的問題網上答復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征地補償的使用、分配方案,召開村民會議,應當有本村十八周歲以上村民過半數,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戶代表參加,村民會議所作出決定應當經到會人員的過半數通過”。本次“雙青組團”征佔王秦莊村土地補償分配方案,按照村民自治、民主決策原則,在不違反國家政策、法規、制度的前提下,首先由村兩委班子提出征地補償的初步方案,然後,通過村民主決策程序後實施。對於您提出的問題,王秦莊村正在討論研究中,待經過村六步決策法通過後公布實施。
201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