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2009年底申請過限價房並被批准,但是直到2010年底沒有選中房而過期,我現在是否可以重新申請?謝謝!
劉柳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申請限價商品住房購房證滿一年後,未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不可延期也不可重新申請限價商品住房購房證。感謝您對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支持,如有疑問請撥打我局相關部門電話23394500聯系。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8月31日
【熱點關注】限價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