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我是內蒙古戶口,現有紅橋區房產一處。我所在公司是在紅橋區注冊的企業。2010年度的納稅額是55萬(有稅務局證明),依據相關政策年納稅超過30萬可以為企業的高管辦理戶口遷移。我是總經理職務,今年向紅橋區公安分局遞交了相關資料,申請在天津落戶。但是一段時間之後得到的答復是現在納稅變成了100萬。請問關於以上的政策是如何規定的?如果新的政策實施相關內容是什麼?文件號是什麼?在哪裡可以查詢到以上規定?從什麼時候開始實施納稅100萬的政策?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8月29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