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已辦下來限價商品房證。
聽聞限價房5年之內不可以買賣交易。不知道是從何時開始計算5年?是簽訂協議開始?是拿到產權證開始計算?還是入住開始計算?還是如何計算?
另外,在這5年內,如果家庭發生變故(比如有事急需用大筆費用,或者本人調到外地工作等情況)急需用錢,有沒有變通解決的辦法?
謝謝
李想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8月25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