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原來是天津市戶口,後到北京就業,並於2001年申請了北京市昌平區的集體戶口。現已結婚生子並回津工作,愛人是天津市城市戶口。請問我這種情況能落天津市戶口嗎?需符合什麼條件?如何操作?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8月25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