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您好。
我是本市人,廈門大學研究生畢業,現在本市工作。我女朋友是重慶戶口,廈門大學研究生畢業後隨我到天津發展,目前在武清區天獅集團工作,每日隨班車回市區家中居住。
之前通過此平臺諮詢過有關人纔引進落戶問題,得到回復說:研究生學歷,在本市有正式工作,並與我結婚領證後即可申請落戶。
我兩於今年四月領證結婚,並立即准備相關一系列材料通過河東區上杭路街道派出所進行申請,前幾日得到派出所警官回復,說申請流程已順利經過區局簽字批准但在市局批准過程中被駁回,理由是我愛人工作單位在武清區,非本市注冊企業。
我想諮詢一下,【天津2009】落戶政策中說明,本市企業引進的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在我市注冊的企業工作,准予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津落戶。武清區也屬天津市范圍,為什麼在審批過程中區局通過卻被市局被駁回?街道派出所警官說之前與我同情況申請都成功審批,請予以回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8月25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