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天津天鋼聯合特鋼有限公司煉鐵廠生產科罰款的決定我們感到非常的不滿。七月份鑄鐵工段出現了工傷,公司對煉鐵廠進行了罰款的處罰罰款共三萬多,煉鐵廠直接處罰了生產科。生產科一共分兩個工段一個叫鑄鐵工段一個就是我們機車工段,生產科將罰款一分為二機車分到了兩萬,而本該是被罰主體的鑄鐵工段卻沒有機車工段被罰的狠被罰的,不知這是為什麼?如果因為同屬生產科機車工段被罰最起碼也要個公平吧。關鍵並不是公平的事情我們並沒犯任何錯誤公司罰款為什麼要罰我們。即便連帶我們也應該得到一個少的罰款而不是把罰款的主體從鑄鐵轉變成機車。更何況這錢本不應該罰我們。不知道是公司的制度不行還我們活該。我希望縣領導能夠介入此事為我們討一個公道。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正在辦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寧河縣政府
2011年8月
網友你好:
感謝來信,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經調查,您所反映的處罰數額大小不等問題,是因為制度中規定,處罰數額落實到人頭,而鑄鐵段職工85人,機車段職工151人,因此兩個車間處罰數額有差距。
經與天鋼公司安全處、生產科詢問,企業規章制度及獎懲辦法均已履行法定程序並逐級告知勞動者。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寧河縣勞動局
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