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級機關和全額事業單位建立補充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老職工,只調整繳存基數,自2011年1月1日起補繳,繳存比例暫不調整,仍按14%執行;區級機關和全額事業單位建立補充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老職工,只調整繳存基數,繳存比例暫不調整。此外,市級機關和全額事業單位新職工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按30%執行;區級機關和全額事業單位新職工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低於30%的,可根據條件上調繳存比例,但最高不超過30%。
是不是應該調整近幾年來,新進全額事業編教師的補充公積金,這些人都沒有享受福利分房,也沒有享受房補。現在補充公積金還是10%,根據自身條件,是不是應該上調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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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河縣政府
2011年8月
網友你好:
按照天津市規定,從2010年7月1日開始,我縣行政機關全額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實行補充公積金制度,繳存基數為2009年底的工資總額,繳存比例為10%。當年底,縣財政積極籌措資金,對符合條件的人員給予了補繳,使這項政策得以落實。2011年7月,由於2010年底調資,公積金繳存基數增長,縣財政安排資金也相應進行了調增。
截止目前,縣財政沒有收到上級部門關於調整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寧河縣財政局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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