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大港大學城一名合同制聘用老師。今年7月份因長期夫妻感情不和而離婚。孩子由我撫養。為了籌集給他的錢,我賣了房子,現在在靜海娘家居住。馬上開學了,孩子也要回去上學。但是我們沒有住所。手裡也沒有多少錢。租房子也不是長期的辦法,因為我的收入每月2000出頭,支付生活費和孩子的教育費後所剩無幾,孩子父親每月給300的撫養費。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我和孩子的戶口在靜海,但是我的工作單位在大港,孩子也要隨我在大港上學。請問我能不能申請大港區或者靜海縣的限價房?靜海有房子住的話我計劃辭去工作回靜海再找份工作。請幫我度過這一步!
請不要把我求助的內容和回復內容掛到網上,我怕同事們對號入座。謝謝了!
如能回復,不勝感激!
郝老師: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8月2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