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先生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物業辦、區綜合執法局、公安河東分局調查處理。公安河東分局已責成上杭路派出所組織民警對此事進行調查,民意已找到該飼養戶,並對其講明養犬的相關規定,以及周圍鄰居對其養犬的反映,並依據《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行館規定,要求其盡快將犬送走飼養,飼養戶表示一定配合公安機關工作。目前上杭路排水所再次到其家中檢查發現犬已送走。同時,區綜合執法局四大隊駐上杭路街執法分隊接到反映情況後立即派人前去了解情況。經現場調查,芳水河畔小區1—3號樓,綠地近乎荒廢,無人管理,於是有個別住戶有在綠地上種菜行為。駐街執法分隊隊員責令住戶限期自行恢復原狀。另外,對於反映的無證飼養大型惡犬問題,考慮到實際情況,若現在依法按照程序將其狗窩拆除,隊員可能會被咬傷,並且惡狗將居無定所,恐怕不利於社區安定。在公安機關先將惡狗依法處理,其後我們依法將其狗窩拆除,確保業主良好的生活環境。並且,物業辦已聯系該小區物業公司,物業公司表示針對您反映的問題,物業公司已多次進行勸阻,並在勸阻未果的情況下,向相關執法部門反映此情況,下一步將積極配合相關執法部門做好治理工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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