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我是本市人在看過公租房的規定後,我個人滿足條件,而且也有公積金,符合規定中的第(二)條,但是剛開始的實施的時候我到我所屬的房管局填表,工作人員說沒有沒有房補的不可以。
請問領導,像我這樣的條件什麼時候可以申請呢?
柴敬旺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8月2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