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
我今年7月底交完2011年至2012年的采暖費,但是最近有特殊原因,想不住了,就到供熱公司辦理停氣業務,並想辦理退費。但是遭到供熱員工的拒絕,他說他們公司有規定,不給退,折到明年的費用裡,說他們企業就這樣規定的。我認為這樣不合理,這不是典型的霸王條款嗎?我使用我就主動交費,不使用就不能退,哪有這樣的企業?希望有關領導調查一下,能給我一個滿意的答復。
謝謝
2011-08-16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1-8-23
尊敬的網友:
您好,鑒於相關工作人員已經與您取得聯系,您的問題已經得到解決,在此不再贅述。
祝您生活愉快。
201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