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經過業主同意隨便更換入棟門,導致部分門到今不能使用,造成安 全 隱患。
2.公共設施損壞,無人修理。
3.衛生不到位,長時間垃圾無人倒,已生長白蛆。
4.部分物業管理人員服務態度惡劣,約見領導困難.
5.具聽他們內部人員講,梅江物業公司自查賬目,有一百多萬對不上賬,廣大業主要問錢哪去了?
6.小區治須混亂長有丟失,配套的監控設備癱瘓.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1年8月16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回復如下:
區房管局要求物業企業采取積極努力態度對此事進行處理:一是與當事人進行溝通,盡量達成共識;二是積極與當地派出所配合,平息治安問題;三是將事件立即上報轄區街道辦事處,召開聯席會議協調解決,保障小區穩定;四是向業主做好解釋安撫工作。
201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