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為了改善住房條件,我父母將原有單位分的住房賣掉重新購置住房一套,但當時我父母已經退休,受當時政策制約,沒有資格去貸款購房,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父母就以我的名字貸款購置住房一套。但現在我將要結婚,必須重新購置住房一套。(父母搬出)請問我父母有資格申請限價商品房嗎?我能否為父母購房使用自己公積金 貸款購房嗎?
姚巍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