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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委對未參加中考的高一藍印轉學籍,要求提供原籍學校(高中校)同意轉出的轉學證明、省教育廳學籍管理部門出示的帶有高中學籍注冊號的轉學證明(蓋有省級學籍管理專用章)。
你們想到沒有,辦這個手續浪費藍印家長多少無謂的時間和金錢,不能簡化嗎?
其一:在原籍校轉出,首先需在原籍校登記入學,如果說轉學就要交費,最少幾千元。既然已經參加原籍的中考了,有錄取通知書和成績單,為啥還在原籍校入學。不是白花的錢嗎?而且很多原籍校特別是重點高中不願將學籍轉出,設置各種阻撓,讓我們白花錢。
其二:孩子往返於天津與外地的高中校之間,兩頭都要學籍,都要上課,有的孩子在8-9月這兩個月連學都上不了,兩頭跑,容易嗎?
天津市教委的目的無外乎就是怕有虛假的學籍嗎?難道提供了原籍學校(高中校)同意轉出的轉學證明、省教育廳學籍管理部門出示的帶有高中學籍注冊號的轉學證明就不能作假了嗎??
既然一個有異地任何高中學籍的藍印高一學生都可以轉入天津上高中,那為啥不能從年齡上判斷是否達到高中的標准呢?正常的孩子都是6周歲上學,上6年小學,3年初中,15周歲正好參加當地的中考,正好可以上高中,還有當地高中的錄取通書和成績證明,怎麼不可以在天津上高中呢?
或者在錄取通知書上加蓋當地教育部門的章也可以呀?
為啥還要當地的學籍號呢?真是不可思議!
希望教委把藍印學生轉學籍的工作做得更加人性化,真正能為藍印學生服務,藍印學生很不容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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