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我系2003年王頂堤拆遷居民,響應政府號召搬離原居住地。04年初在西青區楊樓中盛裡購買商品房一套。購買之初銷售方以商品房形式及價格(2300元/平方米)出售,並未告知無土地所有證事宜,並且我所購買房屋銷售方為我們辦理了按揭貸款。據我了解無土地所有證的房屋是不能辦理貸款的。故請領導責成相關部門對此問題進行調查。
謝謝
劉浩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8月1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