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你們好,我是羅莊子楊莊村村民,在村內有一處民房,由於修水庫被當時修水庫的人租用了,每月租金500元,並答應不租後對一些損壞的部分進行修復,如今是縣水利局的下屬單位負責此事,楊莊水庫管理處一位姓陳的副處長說不租了,我說不租也行,按約定給我修好我回去住,但這位負責同志說不管,並說當時也不是他們租的,租金也不給了,房子也不給修,如今我的房子破爛不堪,請領導過問一下,由於修水庫弄得我無家可歸了,盼為民謀事!謝謝!
2011. 8 . 8
尊敬的“張桂華”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問題,我們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縣水務局進行核查辦理。經查,薊縣楊莊水庫於2002年開始興建,2003年竣工。您所反映問題,屬於楊莊水庫在建時期遺留問題。建議您直接到縣水務局進行詳細諮詢,以便我們的工作人員給您最合理的解釋!
祝您生活、工作愉快!
薊縣人民政府
201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