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區領導:
您好!
我是中北鎮假日風景小區的一名業主,曾多次向區執法局及有關部門反映小區私搭亂蓋房屋的問題,但已過兩年之久,至今沒有解決。今特向您諮詢一下,如拆除履行法律程序需要多長時間。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綜合執法局了解情況。據了解,針對中北鎮假日風景小區46號樓101業主在自家小院內搭建房屋一間,並在屋頂開設天窗,執法人員已多次到101業主家中進行調查走訪,並做了大量耐心細致的說服教育工作,要求其自行拆除違章建築,消除不良影響,同時對該業主下達了執法程序,目前,法律程序已經走完,此案的相關法律材料已經上報有關部門。同時,區綜合執法局與您也一直保持聯系,並將案件的進展情況與反映人進行了及時的溝通。根據有關文件要求,區綜合執法局將與中北鎮政府積極配合,繼續加強與該當事人的協調溝通,消除違法建設的不良影響。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區政府辦公室
201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