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長您好:
我是居住在陳嘴陽光花園1-1-201的住戶在今年7月27日這天,小區內的消防栓被過往的汽車撞損,照成小區停水。通水後聚然間水壓昇高所產生的巨大衝擊力,將我屋內節水閥門底墊磞開,造成屋內大面積透水。屋內物品被泡水中。通知物業人員前來檢修,(漏水問題就是檢修人員查出來的)物業負責人認同上述損失理由,但一切損失費用均由業主負責,原因是已經入住,但是我不認同這樣的決定,理由如下:
1:所損壞閥門屬建築原材料,原裝位置未被改動。
2:此配置不會被經常擰動,屬不易損材料,沒有意外原因不易損壞,此次損壞完全是因水壓驟變發生?擊事故,正常水壓下假設有滲水現象也不會造成屋內大面積滲水。
3:如果沒有入住屬空房,也不會有財產財物被泡問題,也就沒有損失費用問題。
以上問題我不知該如何應對,請區長明示。住在這樣的帶隱患的屋內,精神上是有壓力的,因為不知道什麼時候還會出現問題。
2011年8月5號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1年8月12日
尊敬的劉沛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陳咀鎮政府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陳咀鎮答復如下:經查,漏水原因是由於業主安裝空調外機打過牆眼打在了一樓雨棚上的水槽內,室外機的高壓氟管眼和雨棚的下水管平行,造成雨棚上的水槽內的水順空調室外機打過牆眼回流進入室內。目前物業方已派出專業工人上門維修,給您帶來的經濟損失也已協商解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