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海地雙山裡雙號的居民,我們的房子原先是企業產,從2011年1月1日起正式由小海地房管站正式接管,我們的樓中有已經買產權的私產房,也有公產房,現在我們想買下自己居住的房子,到房管站諮詢,被告知不可以買產權因為房子已經超過了20年.
我們的房子原先是原單位的職工福利住房,我們也是原單位的職工,而且工齡較長,如果購買產權的話,可以得到一些優惠.
如果我們的房子一旦拆遷,我們的拆遷補償金會比私產住宅少一部分,造成我們的權益受到侵害.
請問,我們的住房是否可以購買產權?
房管站的答復是否有相應的依據,具體的條紋和法規是什麼
如果不能購買產權,一旦拆遷,我們的權益如何受到保護,如果問題不能解決,應該向上一級主管的哪個部門繼續反映?
趙文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8月10日
趙文生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