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暑假有很多人到紫雲中學進行身體鍛煉,人們卻發現大門被人把守,要收費,纔能進入。有人問是誰收費,工作人員(沒有佩戴任何標志)說是學校把操場承包給個人經營了,有問題找老板去,這操場是國家教育機構的國有財產,怎能隨便承包給個人呢 ?國家也有規定,學校放假期間學校操場要向社會免費開放的,希望有關部門重視,塘沽地區能提供打球體育鍛煉的場所太少了。
[附件1]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1-8-11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現將了解的情況回復如下:
一、2008年秋季開學至2010年暑假期間,塘沽地區曾有10所中小學操場免費向社會開放,其中包括紫雲中學操場。鑒於近年來校園安全問題日益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因此,各學校已於2010年暑期停止學校場地對外開放,主要是為了保證中小學校園安全。
二、紫雲中學操場並未承包給個人經營。暑假期間,學生與教職工放假,學校將操場等場地交由物業公司維護管理,對於部分有進場地踢球願望的團體,他們經提前與物業公司聯系,物業公司在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的前提下可以安排一定時間允許他們進入校園踢球比賽,並協商收取少量的費用用於聘請裁判及場地衛生清掃管理的人員,屬於雙方協議的自願行為,不存在紫雲中學向學生、社會收費。
特此回復。
201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