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住的河東區富民路22層的合匯大廈已建成時13年了,由於開發商逃逸,該樓沒有1分錢的維修基金,現設施老化,而籌集維修電梯錢都十分困難。對於這樣樓盤如何籌集維修基金,有關部門的答復是‘自籌’,我以為是不妥的,如;誰來收斂,不交怎麼辦,誰來管理,有無強制措施。這些問題不是業主和業委會所能解決的。問題久拖不決,必會斷水斷電,電梯停運,甚至梯毀人亡,造成極壞影響。為此,我建議1,全市對合匯大廈這樣無維修基金樓盤進行統計,劃定維修基金標准。【多層磚房暫緩】2,利用媒體在這些樓盤宣傳交納維修基金的好處,在貴部門設立繳納基金賬戶,3不繳納者不得房屋買賣,4不交者載入不良誠信記錄,5這基金可由街道辦事處托管,由業委會和業主支配,6可借鑒上海和北京經驗。當然,以上措施執行會有難度,而四平八穩是決不能創新,也許這一問題的解決能開創全國之先例,而我們創新思想的源泉之一則是為民。
周子利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8月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