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區有五六拾家由住宅改變成商用房,車來人往巨多,使我小區居民無法正常生活,丟車,家庭被盜,層出不盡。他們注冊地點不住本小區,可是辦公在我小區。我們應該找那個部門去投訴。能得到有效的制止。
李琴香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條例》規定:將住宅樓房中的部分住宅房屋改為生產、餐飲、娛樂、洗浴等經營性用房是違法行為,除此之外是允許的。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