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景家園物業自2011年1月以來開始收取地上車位費,在當時交租金的時候告訴大家以後沒有車位的車輛將不再允許進入小區,還給租車位的人員制造門禁卡,還收取相關費用,但截至今日,車輛仍然是隨便進入,隨意停放,雖然物業人員采取了一些措施,例如在道路旁放置花盆,立水泥樁,但並沒有解決實質問題,大量車輛仍然是隨意停,導致有車位的可能根本就無法停進去,停進去的有時被別的車輛在前面擋著無法出來,樓前兩邊停的也都是車。物業收取了比其他小區高出一倍的租金,卻還是管理成這樣,請問我們的錢還交的有什麼意義呢? 時近8個月了還是沒有達到最初承諾給業主的管理水平,打電話給他們,他們就一直在說他們也需要時間去管,但時間一天天過去我們看不到一絲改變。請問政府他們收取我們這麼高的費用怎麼能這樣回報我們業主呢? 希望小區能改變現狀,以方便業主出行,不要像現在這樣開車出個小區有時要耗費半小時的時間。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1-8-10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現將了解情況回復如下:
第一,根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小區的車輛管理的具體辦法由業主大會決定並公示。未成立業主大會的,按照和開發建設單位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約定執行。而物業管理企業作為執行者,也只是按照相應的車輛管理規定實施管理。
第二,如該小區滿足成立業主大會條件的,業主、開發建設單位前期物業服務企業可以以書面形式告知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由其成立籌備組,成立小區業主大會並推選業主委員會。待業主大會成立後,業主委員可以根據小區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車輛管理辦法。
第三,對於車輛管理混亂問題,經核實,該小區物業正在加強車輛管理工作,相關部門也督促所屬物業企業,按照前期物業管理合同的約定,規范停車秩序,做好小區車輛管理工作。
感謝您的關注,祝您生活愉快。
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