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原是山西大同戶口,後約在2004年辦理了天津藍印戶口,2006年轉成正式天津戶口(紅本)。
我和我愛人是2000年結婚,目前已經結婚十年,且都年滿35周歲,曾諮詢過我現在戶口所在南開區公安局,關於我愛人戶口可否轉入天津,給予的答復是:因為我是藍印戶口轉入天津,我愛人也必須是藍印纔能遷入。
我的問題:確實如此麼?我所看到的宣傳都是結婚年滿十年,且35周歲就可轉入,怎麼還有這個前提??
急盼答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8月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