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河東來安裡小區,2000年購房,買的是頂樓,當時交納了公共設施維修費,而現在房頂漏水,我問過物業這是屬於房屋維修基金的范圍,但是我們這個小區當時並沒有繳納維修基金,所以我這房子修不了,現在我的房子漏雨很嚴重,物業不負責維修,要找開發商。這問題我如何能盡快解決?
劉秀萍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8月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