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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經過: 2011年7月29日,孩子因發燒39度,去天津市兒童醫院就醫。起初掛的門診主任號,經主任診斷,發現孩子口腔長?,該主任便草草在病歷本上很堅決地寫上了“手足口”,並把我們打發到了門診樓對面的南樓就診。兒童醫院的南樓條件簡陋得簡直是還不如普通的縣級醫院。很多患兒都被家長抱著,坐在簡陋的椅子上輸液。經過一番診斷排查,我們的小孩也要輸液。經過詢問診斷醫生得知,就在這種很簡陋的條件下,居然還有確診“手足口”的患兒在輸液治療,與其他的疑似病例沒有采取任何有效的隔離措施。對此,我提出質疑,為什麼不采取有效隔離措施,會不會交叉傳染?診治醫生對此無法回答。為了避免感染,我別無辦法,只好選擇回家吃藥治療。主治醫生在病歷本上注明了“家屬拒絕輸液”。我想大聲說:“不是我拒絕,在這樣的環境下,是我不敢,我沒有別的選擇,必須拒絕!!”
投訴建議:1、兒童醫院的主任們能否再提高一下自己的診斷水平,更科學、更嚴謹些,請對所有的患兒尊重、負責!
2、高燒的患兒和他們的家屬已經非常難受、焦急了,再沒有一個舒適、乾淨衛生的就醫環境,可以說對他們雪上加霜。迫切要求改善“南樓”的就醫環境,最基本能達到“門診樓輸液室”的水平。
3、希望衛生主管部門加強對兒童醫院的監督管理,對我們的未來負責,為所有的就診兒童創造舒適、衛生、安全的就醫環境,確實把“以人為本”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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