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諮詢一下關於天津集體戶口辦准生證,我是天津的集體戶口,在河東區的一個事業單位,我老婆是江蘇的集體戶口,但是現在也在天津工作。我們倆是在河東登記結婚的,我想問一下我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准生證?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按照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件規定,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戶籍,另一方為外省市戶籍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夫妻雙方在本市居住的,可以在本市現居住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除需出具夫妻雙方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結婚證和妊娠診斷證明的材料外,外省市一方還需提供其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婚育證明。您的情況可以在您現居住地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