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領導好,我母親是屬於三經路居民,今年67歲,患有糖尿病,高血壓,父親90年因病去逝,孤單一人生活,沒有工作過,沒有經濟來源,我母親有一兒一女,就是我和我姐姐,從去年,年初開始就通過三經路居委會,想給我母親辦低保,居委會徐主任當時給了兩張表格,說讓我和我姐單位各出一份証明,就是我們的月收入在一千八以下,當時我們也都在單位辦了証明,並交到居委會徐手裡,可是從此就沒有了下文,我母親多次到居委會去問,就是一句話等著,可是等到今年終於有了回話,讓我們姐弟到單位從新開收入証明,可是我們的工資都長了,我們去哪裡開一千八的証明,在者我們真的開了,你居委會給壓著,是不是後年接著讓我們去開証明,我只想知道像我母親這樣,喪偶多年,兒女都以成家另過,老人本身沒有經濟來源,又身患有病,為什麼不給低保,你居委會口頭上給辦,卻把材料一壓就是一年,真的要這麼長時間嗎,請領導們百忙之中給個答復。
王輝同志:
您好。您的諮詢已收悉,稍後答復您。
天津市民政局
您好。您諮詢問題已收悉,現回復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