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住在河西區下瓦房晶采大廈,去年辦理的入住手續,辦理入住時一並交了2010-2011年度采暖費。現在已經開始交納2011-2012年度采暖費了,去物業詢問去何處交納,物業的答復是『開發商還沒有移交資料,目前不知。』那第一年的采暖費交到哪裡去了呢???
入住一年來物業的服務確實不敢恭維,和業主多次發生矛盾,已經沒有信任可言。所以物業的回答令很多業主產生擔懮,萬一開發商故意刁難,一直不移交資料,難道我們今年就要受凍了麼?難道主動去交納采暖費還這麼難麼?希望政府幫幫我們這些無助的老百姓,去哪交費,能否保障今冬供暖。不勝感激!!!
另:河西區供熱辦電話23278043,23278044多次撥打處於佔線狀態,23278045為自動傳真。難道供熱辦只有在供熱的時候纔成立,供熱結束就解散了麼?
尊敬的劉: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將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1年7月29日
劉同志:
您好!對於您反映的問題,根據《天津市供熱管理條例》新建住宅前兩年采暖供熱由開發商自行負責。兩年後再經供熱單位經驗收合格後纔可接收。目前晶采大廈屬於第二個采暖季,居民的采暖維修及繳費均由開發商負責。該答復我辦已給本人發送電子郵件。
2011年8月18日